关于具体
量刑标准的裁决归属权,最终将由法院依据每一个特殊的
犯罪行为和所提交的完整的相关
证据作出评判。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出的
量刑建议仅仅是法院在判定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并不具备任何决定性的影响力。根据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及由其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侦查工作以及
起诉工作,都必须由人民检察院
全权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
刑事案件的侦查、
拘留、执行
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
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