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抵押车无法办理
过户手续。
唯有在
抵押协议得到解除并归还后,相关车辆方可依法办理过户事宜。
这是因为,按照我国《
担保法》之规定,抵押仅仅涉及到
机动车的
使用权而已,而非完整的所有权。
此处所谓的“抵押车”,特指尚处在抵押期内或已经超过了抵押期限,但仍然未解除原设定抵押的机动车。
因此,抵押车必然无法完成过户工作的申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
抵押登记、
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