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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金融票证罪符合哪些条件才会立案

若发现存在一种或多种以下诈骗金融凭证的行为,便应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第一,用欺诈手法获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金融凭证,且涉案金额高达100万元人民币;第二,通过欺骗手段夺得上述金融凭证后,导致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遭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第三,虽然在涉案金额上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有多次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行为记录;第四,其它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具有其它严重情节的疑似违法行为。一旦确定其构成罪行,则需要根据案件性质及其对受害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害来制定适当的量刑措施,具体情况如下所示:第一,若造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依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刑期和并处罚金的处罚方式;第二,如果给受害单位带来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相应地应该判处为期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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