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
离婚案件进行审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
彩礼并不需要进行额度退回。
然而,在符合特定法律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考虑实行退还相关彩礼的。
具体来说,如果某个离婚案例中的
当事人提出要求退回按照当地习俗所给付的彩礼,且经查证确实存在下面描述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人
民法院将有责任基于这一事实来支持其请求。
这些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双方当事人在
离婚前未能办理
婚姻登记手续;
(二)虽然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并未实际共
同居住生活在一起;
(三)如果说给付方在婚前就已经向接受彩礼的一方支付了费用,并且这笔钱款使给付方产生了严重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困扰。
同时,对于第二项、第三项所提及的情形,人民法院也会此作为条件,决定是否准许退回彩礼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