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我们需遵循过错原则和
过错推定原则。按照我国《
民法典》的具体规定,若在治疗过程中患者遭受到了损害,只要
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失,那么就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过错推定原则在此处也具有重要意义。当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章制度,或是没有遵守其他与治疗相关的诊疗规范,以及在处理
病历资料上有所隐瞒时,医院就会被默认为是具有过错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
伪造、篡改或者
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