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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在发生医疗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时,其中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
首先,是受害者进行治疗和恢复所必须支付的各种费用,如同济费、误工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
其次,还有陪护人员的相关费用如陪护费以及负有抚养责任之人的生计费用;
同时还需考虑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一定程度上的精神损害赔偿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适当且必要的支持与保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最新修订: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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