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简单来说,协助别人进行资金转移活动,并不一定会被视为
帮信罪,而只是有这种可能性。
然而,如果这个人在知晓其他人打算或正在进行
电信诈骗的
犯罪活动时,依然能够提供用于资金流动的银行卡,那么他就很可能涉嫌触犯了帮信罪。
同时,我国
刑法明确指出,构成帮信罪的前提条件之一是
行为人必须清楚了解他人在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并为他们提供有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甚至是网络存储和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亦或是提供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服务。
因此,当行为人确凿无疑地知道他人正借由信息网络开展
犯罪行为,并且为他们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数据存储和信息传输等技术支援,抑或提供广告宣传及支付结算等帮助,都能够视作是已经违反了与之相应的法律
法规。《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