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诉讼专题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怎么办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怎么办

对于业已生效的判决与裁决,若当事人坚信其存在偏差,有权随时向上诉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在这种情况下,原判或原裁定将不会被中止执行。
然而,申诉这一权利仅赋予了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才具有,其他人员并无此权限进行申诉。
假如当事人的近亲坚持要申诉,法院应对当事人自身获取其个人意见;
如果当事人批准此次申诉,则申诉被视为当事人自己启动;
若是当事人不同意申诉,那么申诉并不予以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最新修订:2024-04-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