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需分析判断。
能否适用
缓刑,这取决于是否满足缓刑的相关法律要求。
依据我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所明确规定,针对那些被判处
拘役及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而言,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方可申请缓刑,如对尚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身怀六甲的孕妇以及已届七十五岁高龄者必须作出缓刑的判决:
首先,其
犯罪行为的情节应较轻微;
其次,他们应具有悔罪表现;
再次,他们不应存在再犯的可能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对其生活所在社区不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若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布缓刑,同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某些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某些特定地区或场所,与某些特定人员接触。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罪犯已经受到宣告缓刑的
处罚,但他们同时还需要接受
附加刑的审判并依法进行执行,这也是不能被忽略的。《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