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核心区域城镇房屋拆迁的货币补偿参考标准如下:
市中心一环线以内为每平方米6500元人民币;
一环至二环之间的范围为每平方米5500元人民币;
二环至三环之间则调整为每平方米4500元人民币;
北片区每平方米价格为4500元人民币;
东片区每平方米的价格定位于3500元人民币;
至于南片区与西片区每平方米均为4500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临时安置保障费用、搬迁协助费用以及停工停产补偿费用,若在过渡期间内,被拆迁人每月将可获得每平方米10元至16元的临时安置保障费用。
此外,视区位、楼层等因素而定,商铺类型的房产将可以获得每月每平方米60元至40元,而非营业性用途的房产则相应地享有每月每平方米25元至15元的补偿。
同时,政府积极鼓励尽早进行搬迁,对于在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所设定的搬迁期限内成功完成搬迁并移交被拆迁房屋的被拆迁者,将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户奖激励。
然而,如若超过规定档次的搬迁时间,届时则无法享受搬迁奖励。《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即通常意义上的“农房”拆迁补偿方式,政府将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但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通告》发布后违法建盖或加层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
《昆明市主城区城镇房屋改造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拆迁房屋安置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参照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二手房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