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汽
车贷款业务时,我们通常会提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被
贷款人必须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岁以上,且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具有完全的法律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被贷款人应有相对稳健的工作环境以及可靠的营业收入或具备具有可迅速变现价值的财产作为支撑。
第三,
申请贷款期间内,申请人需在经办银行的储蓄专柜开设账户并确保其余额足以支付首付款。
第四,被贷款人应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
担保方式,若涉及外地户籍者,还应对贷款所购买车辆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并不接受以贷款所购车辆进行设定
抵押。
最后,申请人需要同意并遵守银行可能提出的相关附加条款及条件。《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
银行贷款,
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
证人的偿还能力,
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
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
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