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女方在怀孕期间选择
离婚,那么她的
个人财产理应完全属于她本人,而关于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给夫妇二人共同享用,且无论女方是否身怀六甲,都无法让共有财产全部落入她一人之手。
至于如何进行
财产分配,这主要取决于夫妇双方以平等、和谐为前提进行的协商过程,若双方无法达到共识,则可向法院提出
申诉请求,由法律给出相应的裁决,绝非因为女方处于孕期便将全部财产判给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