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人在直播平台上的消费支出,如对主播进行打赏的行为,若其能够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那么这些赠送行为其实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而非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实施的、仅享有权益且不承担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亦不能视为与他们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宜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此类赠与行为必须得到监护人在事后的追认才能有效成立,若监护人明确表示不予承认,未成年的家人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打赏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