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自然灾害所导致的住房倒塌事件时,政府并无实质性赔偿责任,然而,将会提供一定的财政援助以缓解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
必须强调的是,由于自然灾害的独特性质和个体差异,具体的补贴金额仍需依据事故发生后的具体受灾状况、国家及上级政府拨付的救援补助费用总数以及倒塌房屋的数量进行评估与确定。《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