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
房产分割应遵循以下之基本原则:
首先是平等原则,即在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本着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其次是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这是任何法律体系中都必须重视和强调的人权问题。
再者便是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这体现了公正公平的精神。
最后则是尊重
当事人意愿原则,对于夫妻双方存在明确约定且该约定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但若该约定规避法律规定或内容无效,则将按照
共同财产的性质进行处理。
此外,当涉及到
财产分割事宜时,还需考虑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便利人民生活等具体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