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交往过程中,若有一方故意隐瞒真实婚姻状况并与他人建立
非法同居关系,这种行为并不必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仅仅是非法同居,尚且够不上判定为
重婚罪;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倘若这名
当事人以合法夫妻之名与第三人长期维持共同生活的状态,那么行为便可能被认定为重婚行为。
当涉及到重婚罪时,需要特别注意其
犯罪性质是
自诉型案件,即被告自行
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由配偶作为原告对被告进行控告。
因此,除非配偶亲自
提出诉讼请求,否则公安机关无权主动介入并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