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当您收到初审合格的通知时,这意味着您提交的
专利初审已经顺利通过,且内容无明显重大实质缺陷,同时亦无
违法相关规定的现象出现。
然而,还请注意,这仅仅是审查过程中的一部分,表明您的
专利申请已经初步获得认可,接下来需要继续推进以下几个环节:
1、公开阶段:
自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通告发出之日开始,即进入公开阶段。
若在此期间您未提出现场公开的请求,那么需等待至
申请日满十八个月之后,方可进入公开预备流程。
2、实质审查阶段: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余,若您已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且该请求被予以批准,那么您便可以进入实审程序了。
3、授权阶段:
如经过实质审查未找到驳回理由,审查员将会做出授权告知书,而您的申请将进入到授权登记待命状态。
在这个阶段,需要复核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应及完整程度,并针对专利申请的标目进行核验、修正,最后由专利局向您发送授权告知书以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单。
请您务必在收到通知后的两个月内依照其中所述的要求去准备登记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若能准时办理完所有手续,专利局将正式宣告您取得
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记入专利登记册,并在两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发布公告。
此时,您的专利授权程序便圆满结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