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驶证暂时被扣留并希望取回的流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其可能原因包括交通事故或者出现其他违法行为等。
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以下大致流程:
首先,养警开具给您的应当是暂扣凭证,若您希望取回驾照及行驶证,必须持暂扣凭证前往交警大队完成相应处理事项后方可获得,随后将此暂扣凭证归还给交警大队。
其次,虽然通常情况下需要携带暂扣凭证前去解决问题,但针对暂扣凭证遗失的特殊情况,您只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前往交警大队提供详细情况,并书写一份书面声明,交警大队将协助您妥善处理此事。
值得注意的是,交警大队回收暂扣凭证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处理完成后仍有人员凭借暂扣凭证寻求车辆或证件,因此,在您亲自写下情况并签字确认后,原先的暂扣凭证便已失去效力,任何人持有此凭证也无法获取任何权益。
此外,当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记分为12分时,他们需要遵循如下操作流程以重获驾驶证。
首先,所有应缴纳的罚款务必先全部缴清。
其次,在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教育通知书后,带上身份证、驾驶证以及驾驶证暂扣凭证,于15日内前往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注册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并领取满分为教育通知书。
接下来,您须按规定时间参与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后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最后,请携带身份证和《预约考试凭证》,准时出席科目一考试。
顺利通过考试后,您仅需凭借驾驶人考试合格通知书,即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门领取新的驾驶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某位驾驶员在一个计分周期内首次达到12分纪录,则只需预约科目一考试;
而倘若他是在相同计分周期内第二次甚至更多次数达到此纪录标准,那么他还需同时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