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亲身前往使领馆进行护照及旅行证相关业务的申办。
使领馆在此之前从未有过亦从未打算在未来授予或委托任何机构、团体或个人代理此项护照及旅行证事务。
请特别注意,相关的费用支出以及所需提交的资料与证明文件均不会因选择所谓的"代理者"而发生任何变化。
因此,申请人应严格依据使领馆的规定,认真准备各项必备材料,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负全责。
对于那些未能提供齐全材料或者提交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存在其他不符资格条件情形的,领取大法官有权依法驳回申请。
对于蓄意欺骗以获取证件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甚至可能吊销其所持有证书。《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