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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农村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25 10:05:05 已帮助17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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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宅基地,作为一种重要的建设用地资源,它只被赋予了农村户口的家庭或个人。
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持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从中受益,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
您需要通过正规程序获得相应审批后,方能在宅基地上兴建住宅等建筑。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尽管宅基地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建设用地范畴,但它与人头地和商品房用地的使用权有着显著的差别。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以用于建设住宅基地为主要用途,而拥有和使用本集体所属的土地的权利。
这种权利包括了但不仅限于占有和使用、建造和维护住所以及其配套设施。
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限有着其独特的特质。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局限于农村居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根据目前的规章制度,能够成为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都是满足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就宅基地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及其获取的免费性来说,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合适的。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也是特定的,只能是我们所熟知的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再次,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同样有着严格的要求,只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护个人住宅及相关附属设施。
这个责任涵盖了“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其中,不但包括农村村民所建立的住房,还包括居住生活中常用到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例如住房、车库、洗手间、沼气池、牛棚、猪圈等等,以期达到适于居住的目的。
况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获得并非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它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最初无偿获取、占用并持续使用。
最后,我国现今的法律并未对宅基地使用权设置期限的相关规制,宅基地使用权不会因为期限度过而消失。
所以说,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免受时间限制的益物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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