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不当得利之债发生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归纳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这种
债务关系中,不当得利者将承担作为债务方的责任,他们需要尽职尽责地返还不当得来的利益;
而那些由于不当得利行为而蒙受实际损失的人士则被视为债权方,他们拥有要求不当得利者返还不当利益以及提出
损害赔偿的合法权益;
其次,不当得利之债所指向的对象,便是返还所获得利益的具体给付行为,由于利益形态存在多样性,所以在实际的给付过程中也会因此有所区别;
第三点,不当得利的实质内容包括了收益者必须履行返还原先不当取得的利益的义务以及受损方有权利主张返还不当利益的法定权利;
最后,对于不当得利的
债权人来说,他们同样具备请求不当得利者偿还所得到的不当利益的权利。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相应的利益并不存在,债权人还有权要求不当得利者返还所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