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父母为其孩子购买住房,在
离婚之后如何进行房产划分问题,事关我们每一个家庭的重要
财产权益,在此我将有条理地详细解读。
首先,如果婚后某一方父母全额
出资购房,并将
房屋产权登记在他们自己儿女的名下,那么,这应该被视为出资家长为他们的子女的单方面赠与行为。
因此,这个房产应当被认定为是出资的那个孩子的
私人财产,离婚过程中不需要进行任何分割。
其次,如果婚后某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但
产权却是登记在对方儿女的名下,除非有确凿的
证据证明,这笔出资实际上是父母赠送给他们的儿子或女儿的,否则,在爱情长跑最终走向终点的离婚时刻,这个房产就会,请稍后再试。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