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触犯
贪污罪行的
行为人,将根据其情节轻重,适用以下条款进行相应惩罚:
首先,贪污金额达到一定量级或存在其他轻微朝法律规定发展的
违约行为,应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同时,还需执行
罚金。
其次,如果
贪污行为的
涉案金额庞大,或涉及到更为严重的
违法情节,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即被判处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执行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
第三种情况是,当贪污行为涉及的款项
数额巨大,并且具有极其恶劣的违法情节时,
处理方式将更加严格,给予十年及其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
另外,如果贪污行为造成了极大程度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的
经济损失或社会效益下滑,
刑法也会做出更严酷的判决,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罪犯还需要承担巨额罚款或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甚至面临
死刑的结局。《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