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与再次结婚的过程实质上并无显著区别。
然而,需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提交离婚证书或由法院颁发的离婚判决文件、调解书作为申请的基础资料。
其详细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提出申请。
申请结婚者需要出示本人的户口证明、身份证以证实身份;
其次,还要签署个人声明,承诺自身无配偶并且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最后,所有申请人共同前往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登记手续,并在现场同步出席。
若是曾有离异经历的当事人,则务必携带离婚证书;
在具有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还需备妥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报告。
在此之后,登记部门将对申请者提供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必要情况下,相关审核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证明文件或是展开相应的调查工作,甚至可能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医学层面的鉴定。
经过查实核实,若确认当事人满足婚礼条件,则给予结婚许可并颁发结婚证书给他们。
反之,若审查未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将给出一份详尽的书面解释,详细列出不予登记的原因。《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