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此类情况,您可以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案寻求帮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事故事实,结合
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力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判定涉及各方的责任范围。
具体来说,一方面,如果是由任一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这一方应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
另一方面,若该事故源于两家或多家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则需依照各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影响度及过错的严密度,来区分各自应当承担的主责、次责及同责等不同角色;
如果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直接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而此事件属于纯粹的
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原归属各方也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