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两位驾驶员都在倒车过程中发生了碰撞事件,那么最为常见的情况便是指双方应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此种案例通常被称为双向交通事故。
然而,关于本次事故最终性质的确切判定则需参考交警部门出具的权威
事故认定结果,并请您务必在知晓事故后尽快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以便于对本次事故进行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之后,应该依据各个
当事人的行为对于事故产生的影响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决定他们的责任归属:
首先,当一方当事人由于自身过错而引发交通事故时,应负有全责。
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离现场,并造成了现场变动和
证据遗失以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的真实状况,那么这样的情况将由
肇事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责。
反之,若当事人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或故意
销毁证据,也需承担全责。
其次,若交通事故的形成源于两个或以上当事人间的过错,应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主次责任。
再者,若案件涉及到多方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情况,可以将该事故归类为
交通意外事故,各相关方均无需担责。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其余无关的各方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
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