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是。
1、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
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登记。
2、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
结婚证》。
3、婚姻
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
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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