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男方起诉离婚,法庭上女方还是不同意,法院会先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
准予离婚。
2、如果法院判不离,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男方是只有在六个月后再次
起诉,如果有了新情况和新理由,那么就不用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3、再次起诉是否会
判离是需要依据
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