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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代理人一般权限有哪些

【问题解析】
离婚诉讼代理人一般权限有代写起诉状答辩状、出庭质证、收集证据等。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离婚案件中,不能特别授权代理人单独出庭,只要当事人能出庭且能表达意思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出庭。
【法律依据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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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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