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书写
离婚协议书时,第一点,必须明确双方是
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第二点,要对子女
抚养、财产
债务作出处理意见,如: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等事项。
第三点,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第四点,协议书一式三份,里面的内容不得私自涂改,并且需要在
婚姻登记员前面进行签名。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温馨提示】
律图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立即提问”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