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公对妻子不知情的欠款是否承担需分情况,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老公需承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无需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涵盖维持家庭日常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开支,所以即便老公不知情也需承担。而妻子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公无需承担。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能证明夫妻共同参与经营且债务用于经营活动,老公就需承担。每个债务情况不同,若遇到类似债务问题难以判断,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