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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生育的夫妻如何领养孩子

【问题解析】
无法生育的夫妻领养孩子的方式是:先由收养的夫妻应当具备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依法与被收养人的法定监护人达成协议,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双方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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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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