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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名称要求有什么

软件著作权名称要求有什么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5 00:09:23 已帮助2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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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名称要求有什么
【问题解析】
在进行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时,需要填写软件的全称和简称。
全称就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名,软件全称应当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
可以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加产品用途与功能加软件的命名规范;
目前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结尾的软件名称都可以接受,但是以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的软件名称需要慎用。
而简称是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比如:DOS、Windows、WPS等;软件简称不能与软件的全称完全一样,如果没有简称,也可以不填写。
此外,在软件名称上一般也会标注申请登记版本号,版本号应当按规范填写,比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都可以。
【法律依据内容】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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