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债权债务的抵销要件如下:
双方
当事人之间互负
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
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
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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