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
犯罪嫌疑人检举自己不算
立功。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检举”司法单位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视为
自首,而非立功。
2、立功,是指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
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对社会有价值和帮助的行为。
根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
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
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