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按揭贷款下不来首付可以退,如果是因为银行的原因贷款下不来,则买方可以与卖方
协商解除合同,不用承担
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
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被拒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约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上述情况则不予批准贷款。此时
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及
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
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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