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
刑拘,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
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
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
拘留所以变更监视居住为拘留。
【法律依据内容】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
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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