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通知行政拘留时人不在当地,公安机关仍会依法执行拘留处罚,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 通知家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即便被拘留人不在当地,也会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通知其家属。
- 确定执行时间与方式:若被拘留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案执行拘留,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有合理事由且能提供相应证明,可能会调整拘留执行时间。若被拘留人在外地被发现,当地公安机关会配合执行拘留的机关进行交接手续,执行拘留的机关会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将被拘留人带回本地执行拘留。如果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异地执行拘留。
- 追查逃避拘留者:若被拘留人故意逃避拘留,公安机关有权通过其社会关系、活动轨迹等线索进行追踪,一旦找到,坚决依法执行拘留。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若被处罚人不在场,公安机关需在2日内将治安处罚决定书送达,送达方式包括直接交家属或单位、留置送达或邮寄送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