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般情况下,赠与子女财产属于具有一定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这种赠与属于不
可撤销的赠与。
此外,男女双方在
离婚时约定将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
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
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
欺诈、
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
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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