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
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
非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侵占案件
共犯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行为人与
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
贪污罪共犯论处。
2、是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
主犯的
犯罪性质定罪。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