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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解除了,是不是结案了呢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
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时间为最长六个月,到期后必须解除或者变更为其它的强制措施,只有撤销案件,或者经司法机关判决、不起诉才等于结案,才能没事了。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解除了强制措施,案件没有结果,不是没事了更不是结案了是要继续侦查,不得中继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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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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