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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的区别如下:

1、惩罚对象不同。
聚众斗殴罪处罚的对象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寻衅滋事罪则无此要求;

2、犯罪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

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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