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若保险公司未到场,保留事故现场原状。
(二)针对财产险,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整理和保管受损财物,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并清晰准确向保险公司说明,按要求提供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维修发票等证明材料。
(三)针对人身险,及时就医并保存好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资料,向保险公司告知出险原因和经过,配合调查核实,可能需提供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