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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咋办

离婚冷静期过了,双方如果仍有离婚意愿,就要及时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缓冲期冷静期的时间是30天,在期间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在30天期满之后,登记双方还应当在三十天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销离婚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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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吴彦明律师擅长:合同事务、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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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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