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
安置房正常施工的话最多两三年就盖好。
拆迁
房屋产权调换的,
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如果不按
拆迁补偿协议执行的,受害方有权
起诉对方。
拆迁安置房及补偿方式有:
1、搬家补助费。这是被
拆迁人因原居住房屋被拆除而迁往他处居住,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家费用的补助。
2、临时
安置补助费。这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因迁离原居住地而在生活上所增加的额外支出的补偿。
3、
经济损失补助费。这是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一种补偿。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