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可以随时提出申请,但需要经过监狱管理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减刑。
对于犯罪分子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对象条件: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应当减刑两种。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重大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如下: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