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不属于纳税
担保方式,纳税担保的具体方式包括
保证、
抵押、
质押,不包括留置。所谓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
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
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法律依据: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纳税
担保人包括以保证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保
证人和其他以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
担保物权的财产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