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申请人可以持
身份证件或者户口本,到申请人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是委托
代理人代办的,可以持两者的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
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
刑事处分的证明,应载明截止时间。
无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指的是由居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该居民在该辖区范围内,在一定的时间内查阅不到违法
犯罪记录的一种证明文件。
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的犯罪记录包括人
民法院作出的
刑事处罚生效判决,以及
行为人已经构成
犯罪,但由检察机关作出不
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
犯罪记录不包括
拘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
逮捕等
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
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
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
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
(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