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欠款追讨专题 > 欠钱不还可以拿他家东西抵押么

欠钱不还可以拿他家东西抵押么

欠钱不还可以拿他家东西抵押么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3-04 14:45:15 已帮助242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欠钱不还可以拿他家东西抵押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钱不还的,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拿他家东西抵押。若未协商一致,则不能。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人民在收到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人民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