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即便未办理房产证,但若满足相关条件,房屋买卖关系依旧有效。
就婚前各自贷款购置的房屋而言,倘若能确定是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且婚后未出现共同还贷等致使房屋性质改变的情形,通常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各自所有。
不过,要是存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获得补偿。
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依据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的比例,再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等相关因素来确定。
具体的分配事宜,往往需要依据双方的协议来进行。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情况作出裁判。
总之,在涉及婚前购房及婚后相关事宜的离婚案件中,这些规定对于财产的划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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